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4〕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盐师院学〔2024〕24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拟确定裴楚莹等61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地点:通榆校区主楼1306,联系电话:0515-88233273。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