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委员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中央、省委、校党委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外语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是总支委员(含处级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学院党总支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章学习原则
第四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武装头脑、坚定信念。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结合院系实际制定年度学习方案,明确学习的内容和目标。
(三)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中央、省委和教育部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研究问题,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举措。
(四)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根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要求,聚焦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聚焦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理论、交流研讨、深入调研,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进行富有成效的探索,向实处发力、向严处着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学习常态化。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本学院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体学习研讨。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副书记代行职责。
党总支宣传委员是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负责提出学习计划,配合党总支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班子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 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书记指定。
第四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八条 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具体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中央、省委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四)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国情民情省情,盐阜文化及铁军精神;
(八)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理论和知识;
(九)学校建设和转型发展中的难题、学院发展中的短板和热点问题;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 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围绕工作全局和重大问题,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精心设计学习专题,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注重开展研讨式、互动式、情景式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 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 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专题、分管领域的难点问题、具有引领性的前瞻课题,把课堂搬到基层一线,把精力放到师生群众,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办法措施。
(四)其他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注重借鉴先进经验,改进学习方式方法。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讲坛、教育培训、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加强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微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师生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年不少于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篇。
第五章 学习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二条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校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学院应当安排必需经费,切实保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0年4月起施行,由中共盐城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