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校简介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地处“国际湿地、沿海绿城、江淮门户”—江苏省盐城市,1958年建校,陈毅元帅亲笔题写校名;1999年升格本科,2024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教育、体育、生物与医药、数字经济、能源动力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
我校研究生师资雄厚,教育资源丰富。多年来,我校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就业态势持续向好,一批毕业生考取中国科学院、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等单位 博士研究生。学校系统推进“六向”发展战略,积极策应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
二、学院简介
外国语学院办学始于1978年,作为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类专业教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在同类院校中享有广泛声誉。学科专业依托江苏省教育学重点建设学科和基础英语教育研究中心等平台,形成英语教育+区域服务的培养模式,长期为基础教育及相关社会机构输送高素质、专业化的英语教育师资。 学院英语(师范)本科专业于2019年首批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二级认证,先后获评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建设专业、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A类项目、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艾瑞森校友会6*中国顶尖应用型专业。
学院拥有高水平导师队伍,组建了由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领衔、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协作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获批江苏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能为研究生的全面成长提供全方位指导。
学院教科研成果丰富,近年来主持国家级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13项,发表高水平论文15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7部;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重点教材2部,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及二等奖3项。
学院打造多元化智库平台,设有江苏省社科普及基地、江苏省农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英语教育研究中心等机构,精准对接区域教育发展需求,丰富的教科研成果与平台资源为研究生参与国家级课题、接触学术前沿、孵化论文选题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院拥有完备实践实训载体,配备数字化语言实验室、微格教学实训室和英语智慧教室,满足模拟授课与教学技能训练需求;建有10个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基地,与地方中小学共建英语教师发展共同体,常态化开展同课异构、教学工作坊等活动,全面提升研究生的教学实践与教研创新能力。
学院依托雄厚师资、优质科研平台与完备实践实训载体,立足红色铸魂,创新UGS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聚焦英语教学、教研创新、跨文化沟通与数字化教学核心能力培养,坚持立德树人,深耕师范人才培育。毕业生可胜任中小学、教研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等岗位,就业通道多元,持续为基础教育输送兼具家国情怀与过硬专业本领的高素质英语师资人才。
四、培养目标
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培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恪守师德,具有服务国家战略和人民教育需求使命感,掌握英语学科教学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解决中学英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中学英语教学、教研、实践与管理等工作,主动适应教育数字化转型趋势,善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英语教学、教研与管理,具备较高教师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五、招生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招生专业
学科教学(英语)(045108)具体招生信息详见《盐城师范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我校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八、报考程序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同步提交报考点要求的全部核验材料,不再设置独立网上确认阶段。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并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 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1.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2. 考试方式:笔试。
3. 考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学科教学(英语)初试科目有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2综合英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六)成绩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程序申请成绩复查。
九、复试录取及调剂
(一)复试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学科教学(英语)复试笔试科目为F02英语教学综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①英语教学研究方法;②中小学英语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须合格方可录取。
4. 复试拟安排在2027年3月—4月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体检工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1.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 100%。
取得我校学籍的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2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3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国家政策申报,20000元/生。
3.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年按10个月平均发放。
4. 校设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为通榆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研招在线(www.yzw.org.cn)、盐城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yctu.edu.cn )、盐城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和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yctu.edu.cn)发布。
(二)为便于考生复习,我校公布了部分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仅作为复习参考,不作为考试范围。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五)招生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一)招生代码:10324
(二)学校主页:
https://www.yctu.edu.cn/
(三)学校地址:
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邮编:224002
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编:224007
(四)联系部门:盐城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15-88233860
联系邮箱:yjsc-zs@yctu.edu.cn
(五)联系学院:赵老师
联系电话:13505104131
联系邮箱:wgyxy-zs@yctu.edu.cn


